项目概况
大地飞歌沉浸式演艺(餐秀)项目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ZB20260706000008
项目名称:大地飞歌沉浸式演艺(餐秀)项目咨询服务
项目地点:位于南宁市兴宁区解放路9号,邕州古城水街历史文化街区A3地块3号楼
项目投资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万元)
概念方案设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咨询服务招标,中标单位须完成方案设计外,还需负责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后续的深化设计招标和建设招标,为发包人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费采用“概念方案费用 + 咨询服务费用”模式。咨询服务费用与运营效益相关联。
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如中标单位达到发包人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资金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缴纳的凭据;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也须出具相应佐证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7月13日18: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300元,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缴费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后,可在系统左侧功能菜单“我的项目”中查找已参与的项目列表信息。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右侧的“进入项目”按钮,进行项目业务操作。[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向收取单位申请发票,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自行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5585031、5715031。
提示:供应商只有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获取(购买)并下载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
(1)现场递交;地点: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青秀区枫林路18号)。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出席开标会议: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授权代理时提供);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携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即采用非现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指定账户并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通过广西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会员注册账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以系统到账为准),凡未足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以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一律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转账时,须在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项目编号:GKZB20260706000008】投标保证金”,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②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失误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与平台客服联系,确认保证金缴纳状态(收到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回执并不代表缴纳成功)。
③如因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未确认缴纳状态、缴纳信息错误等),导致无法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2.公告发布媒体: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交易所集团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C7(中国)总部大厦11楼
项目联系人:秦卓颖、黄龙飞
联系方式:0771-2239936 1897 8830 109 1397 7169 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洋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2620号
项目联系人:刘百龙、卢寿枚、刘俊晟
联系方式: 0771-5855093、1807 7102 454
广西洋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6日